建议标题 关于完善中心城区路(巷)长制的建议
建议编号 1117
建 议 人 姚炜炜
提交日期 2019-01-10
建议内容

我市探索实施城市管理路(巷)长制以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干净整洁,但仍不够精致精美,背街小巷仍存在诸多盲区和短板。进一步完善路(巷)长制网格化管理,落实基层吹哨、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一、实施路(巷)长制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各级对城市发展“管理比建设更重要,内涵比规模更重要,品质比速度更重要”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对城市科学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二是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有的街道、社区思想上对实施路(巷)长制认识不高,仅停留在机构挂牌、公示牌上墙等形式上的落实,对路(巷)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不清,不熟悉管理路段的基本情况,没有实现常态化巡查。

(二)职责边界不清晰。部门职责有交叉。城市管理是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政策法律明确规定,行业监管职责不随处罚权划转而转移,但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缺位”或“越位”现象。二是受财政体制和园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市级与区级之间、区与区之间存在维护管理与执法管辖的矛盾。

(三)考核作用未发挥。城市管理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比重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区、街道和社区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做表面文章,工作推动停滞不前。

(四)建设经费投入少。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够。城区市政设施陈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人行道退让距离路面破损坑洼,城市公园、便民服务设施配套严重不足。二是城市维护经费投入有待增加。落实路(巷)长制并没有新增工作经费,每年仍然是城市维护费计划支出。三是街道、社区缺乏城市管理方面的经费保障。弃管小区公厕维护、“牛皮癣”清理等以突击清理为主。

(五)背街小巷管理盲区多。作为城市的“毛细血管”,背街小巷因为承载了城市的众多居民,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小区自我管理的能力不足,有的处于事实上的“无人管理”状态,社区治理、基层自治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也为此受到影响。

二、完善路(巷)长制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路(巷)长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把推进城市管理路(巷)长制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一线发现、协调、解决问题,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工作。二是进一步整合平台。以实施城市管理路(巷)长制为载体,全面落实城市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落实街道“大工委制”、社区“兼职委员制”,推进党建信息平台与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城市管理平台、综治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形成区域互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的基层信息化格局。三是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社区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辖区城市管理工作。

(二)编制权责清单,优化联动与考评。一是加快区县(市)城管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全面梳理市、区、街镇的权力事项,编制发布与三级管理相关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区路(巷)长制领导小组、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将“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通报公示等制度,实现常态化巡查整治。三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将路(巷)长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的基本依据,各级路(巷)长履职的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和干部考评问责的重要内容。

(三)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一是加快构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为路(巷)长制实施提供标尺和依据。健全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法规体系,抓紧出台《益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完善《益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城市建筑物立面、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管理标准体系。二是提升城市管理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水平,为路(巷)长制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依托智慧城管建设,推动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四)拓展实施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进一步将路(巷)长制的管理范围从市容秩序“门前三包”对路面、墙面、屋面和空间管理,向地下管网、景区和水域的维护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延伸。加强路(巷)长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检查、监督作用。健全完善联动执法处罚机制,切实加大对拒不落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商户和产权单位的监管、处罚力度。

(五)打造示范路段,提升城市品位。落实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城市品质提升工程,打造标杆路段,形成示范效。

(六)统筹资金安排,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各级资金投入。市财政在2019年适当增加路(巷)长制工作经费预算,区财政按1:1配套。各区要统筹财政资金安排,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作为街道自主经费,由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基层需求,灵活用于街道社区文体、治安、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整合社区公益事业补助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城乡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各类资金,推动各类支持政策捆绑打包下放到社区,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效能。


承办单位 主办:市城管执法局 协办:市财政局 赫山区人民政府 资阳区人民政府 益阳市高新区管委会 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对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1117号建议

答复意见

                                                                                                                                                                             

尊敬的姚炜炜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心城区路(巷)长制的建议》收悉。本建议指出我市在实施路(巷)长制以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路(巷)长制的对策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我市探索推行城市管理“路(巷)长制”,借鉴了“河长制”的经验与做法,并实现了范围的扩展和领域的延伸。从当前实施和预期情况看,“路(巷)长制”的主要作用在于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对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和文明创建负总责的要求,提升了城市治理的执行力。“路(巷)长制”以街巷为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支撑,整合了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社会单位等多方力量,形成联动机制;以精、准、快的优势,让大街小巷环境等问题得到全面监管、快速响应,以及高效处理,有效做好街巷内的环境综合整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推行城市管理“路(巷)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关工作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有的街道、社区对实施路巷长制认识不高,没有实现常态化巡查。二是职责边界不清晰。部门职责有交叉,市级与区级之间、区与区之间存在管理与执法管辖的矛盾。三是考核作用不明显。城市管理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比重不足。四是建设经费投入少。受市级财力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城市维护经费有待增加。五是背街小巷管理盲区多。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成为管理盲区,基层自治水平不高。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我局与市财政局、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益阳东部新区等协办单位积极沟通,征求了相关单位对路巷长制工作的协办意见。

城市管理路(巷)长制类似于“河长”制、“湖长”制等。相关管理制度主要是强化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路(巷)长制的实施,主要是以基层党建工作为统领,以城市管理业务工作为抓手,在区级建立路(巷)长组织领导体系,分三级设置总路(巷)长,每条路设置路(巷)长。区级总路(巷)长由区委书记担任,在区委成立路(巷)长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路(巷)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和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街道总路(巷)长由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镇)党委书记担任,社区总路(巷)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辖区内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巷)长由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领导干部、党员骨干担任。市、区两级公安、城管、交警、环卫等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网格管理员,分别负责对网格内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进行巡查、处置,并按责任区域纳入路(巷)长制工作体系,配合路(巷)长开展工作。

市城管局以直属三、四、五大队(三个片区大队)为工作主体,主动与三区城管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等单位联系,组织三区先行对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进行调查摸底,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市委办下发实施方案以后,市城管局按照要求进行落实。一是牵头进行示范建设。直属四大队以桃花仑办事处环保路社区为重点、直属三大队以大码头办事处为主战场,直属五大队以龙洲路、梓山路为示范路段进行打造,推进“城管进办事处、城管进社区”等工作。二是制度公示牌上墙。目前市城管局牵头在负责管辖的52条主次干道共设置或张贴“城市管理路(巷)长制公示牌”186块,公示牌内明确了责任路段管理要求,对各级路(巷)长和城管、公安、交警、环卫等单位工作人员姓名、电话进行公示。三是强化门店主体责任。分别与主次干道临街建筑产权责任单位和门店业主签定《路(巷)长制“门前三包”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目前已在数字城管APP里录入商铺信息9000多条,为路(巷)长制数字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根据市委有关“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要求,三区全面落实路巷长制工作。以党建为统领,城市“路巷长”制网格化管理的既有优势基础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主要手段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作用实现对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考核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各环节、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形成上下有序、协调一致、科学有效、开放多元的综合格局,实现紧急事项随时响应,常规事项限时相应,真正实现群众有求必应,部门一呼百应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620

分管领导:项  

联系电话:15307379798

人:汪五五

联系电话:1730737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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