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丰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偏远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2023年开始,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益阳市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七部门联合印发,确保逐步实现“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的三年行动总体目标。我局党组书记周放鑫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调度部署小型农田水利工作,明确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专班主抓;尊重民意,以奖代补;村民自建,先建后补;集中连片,整体推进4个基本原则全力推动此项工作高效保质出彩完成。
2024年,我市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建设任务1772处,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建设任务306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建设任务279处。截至5月底,已完成1079处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建设,完成245.55公里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建设,完成151处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建设。
二、代表反馈实地情况办理
我局会同桃江县水利局,并邀请您对建议中提到的具体地段进行了现场踏勘,该溪河属大水田河的支流,同时也是杨梅村、花子村水库的泄洪渠。我局将会同桃江县水利局积极向省水利厅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小型水库灌区建设或小流域河段治理)用于该河段改造。同时建议向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改造资金,通过省、市、县、乡、村多级和多部门发力,搞好该河段治理。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