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建议编号 136
建 议 人 贺团量
提交日期 2022-12-30
建议内容

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目标: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如何来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目标?

目前,农村出现大规模的劳动力外流,剩余的老弱病残留在农村,房前屋后的土地还能勉强种点蔬菜瓜果,稍远些的土地根本是不愿种、种不了,只有眼睁睁看着土地荒废凋敝。还有成片成片的山林、竹林,农户可以利用的价值低而成本又偏高?有什么好的办法将这些土地最优化使用,并为农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根本性的解决办法应是合理、有序、规范地做好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模化经营,企业化加工生产,为农户创益增收。

我市在近几年的土地流转工作中,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步伐太慢,跟不上形势变化。目前乡村振兴存在问题有:一是需要加快编制乡村规划的落实,现阶段部分乡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成果已完成,但一直没有审批,导致乡村振兴发展企业用地难。耕地(基本农田)红线范围广,山地、林地资源丰富,但处于生态红线范围内,企业发展用地制约性强;二是村民对规模经营积极性不高,认识不够,导致部分村民宁愿土地荒废,也不愿意流转;三是农业生产时间长而效益低,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土地流转;为了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产业振兴中第一产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市人民政府在政策和专项资金上给予合作社与基地适当的倾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扩大规模经营,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

2.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对自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医疗社保教育等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3.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政府鼓励村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投入到“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提高村民的积极性。

4.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农产品向精深加工转移。

人民政府必须着力于发展二、三产业,加快易地扶贫安置区扶贫车间厂房的建设,引进发展劳动密集性产业,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承办单位 主办:市乡村振兴局 协办: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贺团量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办意见,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合作社与基地适当倾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扩大规模经营,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发展壮大,一手抓规范提高,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突出三级示范联创,出台《益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暂行办法》(益农发〔2020〕71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数量上、质量上明显提高。目前,全市有农民合作社8613家,家庭农场21321家。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6家、省级示范社162家、市级示范社25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6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36家。截止2022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300.19万亩,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73.4%。其中,流转入合作社面积108.22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面积111.63万亩,流转入农户面积51.81万亩,流转入企业和其他主体面积28.53万亩。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质”同步提升。同时加强指导规范化建社办场、强化名录管理与日常监测。2023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构建省市县乡统一联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

二、关于“对自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医疗社保教育等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全国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目前,我市土地流转收益支付方式主要是由流转受让方以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方式向流转方支付。流转农户可以用流转收益现金购买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的保障。

三、关于“鼓励村民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产业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市赫山区正在开展农村土地入股改革试点。赫山区农村土地入股改革(土地数字化改革),就是把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数字化登记,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包装、挂网招租,公平竞价,土地租赁所产生的溢价,由入股农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按7:2:1等约定比例分配。自2021年10月开展农村土地入股改革试点以来,全区37个村集中流转水田共计13.9万亩,租赁合同金额超2亿元。泉交河镇5个改革试点村共产生租赁溢价215.57万元,其中入股农民分红150万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增收43万元,每亩增产约200斤。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实质化、流转经营规模化、生产效益最大化,有效保护了耕地,提高了粮食产量,促进了农业高质量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村民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推广赫山区土地数字化改革经验,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和土地经营权入股联动的有效方式,建立公司、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特别是监测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四、关于“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农产品向精深加工转移”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产业强县富民工程,推进县域优势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培育壮大安化黑茶、南县稻虾、桃江笋竹、沅江船舶制造等“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建设一批主业突出的现代产业园、科技园、产业强镇、“一村一品”重点村,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同时,不断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推广现代农业“十代”社会化服务模式和“共享农机”生产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一批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产业集群,让农民分享更多的产业链、价值链增值收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五、关于“加快易地扶贫安置区扶贫车间厂房建设,引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建议

2022年,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益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益阳市2022年促进农村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加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力度,保持就业帮扶车间整体规模稳定,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00人以上)至少建设1个以上帮扶车间。2022年,全市111个集中安置点建设帮扶车间124个。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中央、省、市驻村帮扶和“万企兴万村”等帮扶渠道,引进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帮扶车间,支持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5日

  人大建议136号答复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