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关于开发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马场旅游资源的建议
建议编号 165
建 议 人 何泽宇
提交日期 2024-01-11
建议内容

赫山区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马场面积370余亩,位于益阳城西志溪河沿线,毗邻清溪村,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是市民周边游的首选之地。绿洲马场自1997年开始逐渐为广大市民所知吸引大批游客,游客规模逐渐壮大,年游各量13万余人次。周边大河坪村村民包括部分脱贫户因此发现商机为满足游客需求自发提供配套服务,提高家庭收入客观上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但因为缺乏整体规划,配套设施不合理,布局较为凌乱。近年,市、区、街道综合考虑城市形象、汛期河道行洪、环保及安全等问题,多次组织集中行动取缔拆除当地村民自发搭建的一些设施造成了干群的一定矛盾隐患,同时来绿洲马场游玩的游客却并未因此减少

从现状来看,绿洲马场已经形成较大的游客规模,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和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完全取缔的话,违背近邻贫困村群众致富意愿影响干群关系,又造成旅游资源浪费。

建议:市河长办、市文旅部门许可和指导当地街道和村委搞好规划布局,并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委具体负责,以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契机,对绿洲马场进行旅游商业开发,引进专业公司团队负责运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规范经营管理,有效解决行洪、安全、环保等问题,保障绿洲马场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助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市水利局 协办:市文旅广体局 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A 类

同意公开

益市水利办(建)字〔2025〕第15号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何泽宇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发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旅游资源的建议》(第165号)已收悉。经研究,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志溪河属于资水重要支流,上游有多个水电站和水库,是行洪的主要通道。志溪河绿洲马场系当地村民自发经营,主要经营马场、露营、烧烤等休闲游乐项目。经核查,该处经营行为均属违规侵占河湖岸线经营,且有非法取用地下水、违规排放污水等行为,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行洪安全度汛方面存在风险和隐患。

二、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破坏水生态的建筑物或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要求,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跑马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批复后方可建设。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跑马场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整治情况。2022年11月,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0〕35号)和湖南省第8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等有关要求,湖南省河长办对资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露营场地,河道内存在帐篷、烧烤架、马车等娱乐设施等问题进行交办。2023年6月,益阳市总河长会议披露“赫山区新安村绿洲马场志溪河沿线洲滩有多处经营性娱乐设施,河道内搭设大量帐篷、建设马场”问题。2025年1月,该问题点整改后时有反弹,被列入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督察重点问题防范区域。3月,赫山区水利局对该问题点进行了持续整治,4月完成整治验收。

四、答复意见。在当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下,开发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旅游资源涉及河道管理及生态保护限制,难以直接采纳。但为支持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议在河道管理范围外选取合规地块重新选址,避开生态敏感区。组织专业机构编制防洪、环评专项报告,依法申报审批。我局将全程做好技术服务,共同探索合法合规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水利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益阳市水利局河长科 张鹏飞

联系电话:1357472077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