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关于开发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马场旅游资源的建议
建议编号 165
建 议 人 何泽宇
提交日期 2024-01-11
建议内容

赫山区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马场面积370余亩,位于益阳城西志溪河沿线,毗邻清溪村,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是市民周边游的首选之地。绿洲马场自1997年开始逐渐为广大市民所知吸引大批游客,游客规模逐渐壮大,年游各量13万余人次。周边大河坪村村民包括部分脱贫户因此发现商机为满足游客需求自发提供配套服务,提高家庭收入客观上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但因为缺乏整体规划,配套设施不合理,布局较为凌乱。近年,市、区、街道综合考虑城市形象、汛期河道行洪、环保及安全等问题,多次组织集中行动取缔拆除当地村民自发搭建的一些设施造成了干群的一定矛盾隐患,同时来绿洲马场游玩的游客却并未因此减少

从现状来看,绿洲马场已经形成较大的游客规模,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和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完全取缔的话,违背近邻贫困村群众致富意愿影响干群关系,又造成旅游资源浪费。

建议:市河长办、市文旅部门许可和指导当地街道和村委搞好规划布局,并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委具体负责,以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契机,对绿洲马场进行旅游商业开发,引进专业公司团队负责运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规范经营管理,有效解决行洪、安全、环保等问题,保障绿洲马场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助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市水利局 协办:市文旅广体局 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何泽宇代表:

提出的《关于开发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绿洲旅游资源的建议》收悉,现如下

    一、基本情况

志溪河属于资水重要支流,上游有多个水电站和水库,是行洪的主要通道。志溪河绿洲马场系当地村民自建,当上游水库泄洪、河道行洪时,运营马场供游客游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在志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运营马场等游乐设施涉嫌违法,系河湖“四乱”问题。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0〕35号)和湖南省第8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等有关要求,2022年11月30日,湖南省河长办对资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露

 

 

营场地,河道内存在帐篷、烧烤架、马车等娱乐设施等问题进行交办,2023年6月16日益阳市总河长会议披露“赫山区新安村绿洲马场志溪河沿线洲滩有多处经营性娱乐设施,河道内搭设大量帐篷、建设马场”问题,均要求限期清除整改。

综上所述,在该处私自建设(运营)绿洲旅游项目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后续建议

如确有需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向上级申报项目建设规划,并向有权限的相关行业部门申请行政审批,益阳市水利局将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感谢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水利

2024 618

  165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