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通湖水生植被恢复面积近5万亩,大湖生物多样性逐渐显现,湖内有轮叶黑藻、苦草、穗花狐尾藻等水生植物19种,三角帆蚌、萝卜螺等11种底栖动物,鲫鱼、黄颡鱼、鲤鱼等鱼类32种。2018年以来,每年夏冬候鸟回归大通湖约10万只,包含有黄胸鹀、青头潜鸭、白鹤、小天鹅、鸳鸯、白琵鹭、骨顶鸡、赤嘴潜鸭等约50种国家保护名录鸟类。随着回归鸟类的增多,除牧食苦草、轮叶黑藻等水生植物的幼苗和新长出的嫩叶外,还大量牧食大通湖周边耕地、水田种植农作物及养殖水面的鱼类,严重影响了大湖沉水植物的生长和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通湖大湖水环境的治理。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6、2022年两次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2021年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国家林草局《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明确了1140处候鸟重要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确定了积极开展鸟类损害和重要候鸟及种群调查监测与评估等7项主要任务。
2022年大通湖区开始实施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大通湖区域)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将91万元资金用于补偿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大通湖区域及周边3km范围内的耕地、水田及养殖水面,补偿总面积为33114亩,共计补偿378户,周边群众满意率高,护鸟爱鸟意识普遍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大通湖区继续申请了2023—2024年度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大通湖区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项目,资金为155万元(第一批123万元,第二批32万元)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北洲子镇、金盆镇的洞庭湖大堤西侧3公里范围和河坝镇、千山红镇的大通湖周边3公里范围,涉及面积为55817.4亩(第一批40272.4亩,第二批15545亩),四镇共计补偿1909户。但从国家林草局督查组现场检查反馈的意见,中央生态补偿资金只能补偿在国际重要湿地上,即南洞庭湖区域,大通湖是候鸟的第二栖息地,虽然鸟类给当地农业及养殖业造成了损害,却无法得到有效补偿。
三、建议
1.大通湖作为候鸟的第二栖息地,同样也属于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大通湖区域)的一部分,建议将大通湖纳入实施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大通湖区域)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范围。
2.建议省市加大大通湖区域鸟类迁徙通道上的鸟损生态补偿力度,保护农民利益。引导公众自觉爱鸟护鸟,确保鸟类安全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