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国土资(建议)字﹝2018﹞1号(A)类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182号建议的
答 复
周彪代表:
您在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调查研究,并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市政府启动了《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政令2014年1号)修改工作,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新的《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政发[2018]8号),已于2018年4月18日发布实施。
新《办法》相关内容有:
1.分区域制定补偿标准。全市整体调整幅度为30%左右。市本级中心城区按1.2的系数计算补偿,最高补偿可达1584元/㎡。
2.规范了征拆程序。新《办法》对征收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立了房屋合法性认定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对几种房屋类型的合法性进行统一认定,为征拆机构实施房屋补偿工作提供合法依据。
3.提高了拆迁补偿标准。如以房屋拆迁中最高类别补偿标准砖混结构(三类)为例,由原办法的1020元/㎡,提高至1320元/㎡,提高幅度30%。
4.建立了有限度评估机制。拆迁特殊的建(构)筑物、明显超出补偿标准及未规定补偿标准的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情况,引入有限度的评估机制,明确采用评估补偿的范围,确定评估的管理部门,引进市场中介评估机构第三人对个案进行处理,使协商议价补偿更加科学、合理、合法。
5.细化了补偿条款。如花卉、苗木按直径、密度确定补偿标准,房屋按照结构、装饰装修及使用年限确定补偿标准,迁坟按照棺木坟、骨灰盒(坛)坟确定补助金额等。
6.优化了安置办法。《办法》明确房屋拆迁安置采用住房货币安置、异地新建安置和安置房安置等形式,具体安置方式和标准按市、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办法》增设安置人口认定条款,对符合安置的人口认定条件予以明确。
7.实行了整体腾地奖。单个项目征收范围内所有被拆迁房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征收工作并交付土地的,根据地域差异给予每户3-5万元奖励。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加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处
联 系 人:金昕 1807371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