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建字〔2018〕8号B类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人大第六届第二次会议第1171号建议的答复
胡光绍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六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移走杂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的建议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并派专业人员到罗溪路交通信号灯路口至益阳大道路段以及城区其它道路上进行了现场调查。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罗溪路中间绿化带树长得太高,严重遮挡市民视线,使两边建筑物难看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商业繁荣的问题确实存在。据调查,目前中心城区道路中间存在绿化带树木的有长春路、白马山路、罗溪路、金山南路、鹿角园路、晓园路等多条主次干道,其中道路两旁商业门面密集的仅有长春西路和罗溪路2条。
怎样处理好以上两条道路中间绿化带树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道路两旁商业繁荣的问题呢?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长春路道路提质改造,扩大车行道,已缩小道路中间绿化带50%左右,并大大降低绿化带高度,中间绿化带内铺设了草皮,栽植金叶水杉、柱形红叶石楠等,既美观,又通透,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二是我局下属单位市园林绿化处已对罗溪路中间绿化带部分区域的树木进行了降高、疏枝等工作,尽力缓解树木遮挡道路两旁建筑物的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对道路两旁的商业繁荣造成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心城区绿化提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实现绿化提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