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设置公益岗位助力扶贫的建议
2018年,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新一轮(2018-2020)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全市所有在职厅级领导干部全部挂帅,92个正处级以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6个工作职能与工作力量较强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4个中央、省驻益单位,24家银行保险机构共150家单位,组成50个驻村帮扶工作队,赴全市50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一年来通过开展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和百日会战等重大活动,在12月顺利的通过了省里的验收。
但扶贫工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除了外部力量的有效介入,更需激活贫困户自身摆脱贫困的能力。搭建好兼具提升脱贫能力、实现稳定增收、改善社村治理多重功效的公益岗位扶贫这个有效载体,不仅能带动贫困人口的社会参与,提升其人格尊严,为社村带来更多的公共服务,避免低保等壮会救助造成的福利依赖和再次返贫,可望为脱贫攻坚注入新的动能。
一、外地公益岗位扶贫的探索及实践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河南辉县市等的作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公益岗位的设置。公益岗位设置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双重目标,根据贫困村的情况与村民的实际设置相关的岗位,主要包括治安巡逻、生态保护、环境卫生、村组道路维护及集体自然资源管护,也可以拓展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民俗工艺传承等各种有利于当地扶贫开发的工作。河南省辉县市在全市贫困村建立了转移就业服务站,开发了379个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同时还设立了保洁、护林、环保禁烧、道路维护等公益岗位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近提供便利,实现自愿就业人员全覆盖。
(二)上岗对象的甄选。公益岗位用于安置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扶贫对象, 主要以贫困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为主;公益性岗位空缺或新增,优先安置残疾人,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等特别困难且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广东汕头、江门、河南汝州等地出合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扶贫对象安置实施方案》,均就安置对象做出了类似规定。
(三)扶贫资金的来源。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山西贫困县左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类60项,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有力推动了该县脱贫攻坚;二是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 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和方式予以现金补贴,实现贫困人口的就业和增收,同时增加社村和当地的公共服务供给,我省道县、河南辉县市多地均有多年实践;三是设立公益岗位专项扶贫资金,做实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为精准脱贫助一臂之力。
(四)公益扶贫的实效。公益岗位扶贫是在救济式扶贫与开发式扶贫之间探索的新扶贫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贫困治理中的福利依赖和负向激励问题,而且促进了贫困户收入增长、社区融入和能力提升。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劳动换福利”的方法,能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和公共服务意识,使其在工作报酬之外还能获得集体的认同感、存在感幸福感等多重福祉,是弱势群体重新回归主流社会的最佳渠道。从基层操作角度,这种扶贫方式直接面向贫困户,没有其他流程和环节,操作起来简单便捷;从贫困户角度,公益岗位对技术水平和劳动能力要求不高,大多数贫困户的能力可与之相匹配;从扶贫功效角度,还原贫困户的内生动力,达到扶贫又扶志目的,增强扶贫的造血功能。
二、搭建好公益岗位扶贫载体的建议
(一)政府主导,统筹开发。公益岗位扶贫在多地已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良好实效,结合我市区(县、市)有公益岗位扶贫实例但尚未形成规模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开发、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区(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纳入政府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开发,稳步实施。市人社部门组织区(县、市)人社部门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做好统筹规划指导工作。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以及对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的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绩效监督;扶贫开发办负责根据贫困人口动态适时调整上岗扶贫对象范围;公益岗位使用单位和社村承担具体公益岗位的管理,每年对岗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和奖优换劣。
(二)完善措施,挖掘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扶贫之要。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对贫困群众来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脱贫举措。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主动开发和挖掘一批卫生保洁员、市场协管员、垃圾清理员、文明劝导员、护林护绿员、治安联防员等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据初步估算,每个镇(街道、乡)可提供35到40个公益岗位,可望为100到120贫困人口实现永久性脱贫,全市92个乡(镇、街道)可提供3500个公益岗位,有可能为11000贫困人口提供永久性脱贫;各帮扶单位也可以向区(县、市)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岗位的申请,并明确相关的岗位名称岗位数量、上岗要求和工资薪酬等情况。
(三)部门联动,精准帮扶。区(县、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核实贫困户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身体状态等情况, 将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户挑选出来,按照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负责的则,安置贫困户上岗;针对贫困户大部分缺乏社会职业技能等实际情况,区(县、市)人社、农业、交通、林业、环保等部门根据不同公益岗位性质,开展上岗培训,帮助贫困户尽快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以适应工作环境;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区域特点,对贫困户分类施策、因人施策,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各帮扶干部可优先推荐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帮助解决就地就近就业问题,以公益“小岗位”,助力“大扶贫”。
(四)正向激励,扶贫扶志。扶贫先要扶志,不少贫困户由于就业难而精神萎靡,甚至陷入“因贫而要,因要而懒, 因懒而穷”的恶性循环,只有把贫困群众心焐热、脑更新、劲鼓起,才能让其自身努力与外界帮扶助力同频共振,提升脱贫效率。各级政府、帮扶部门要通过电视、微信、公示栏等多渠道宣传公益岗位扶贫,激发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思想转变,鼓励贫困群众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依靠自己的劳动找回脱贫自信,真正走上脱贫致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