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关于科学设置公益岗位助力扶贫的建议
提案编号 1023
建 议 人 中国民主同盟益阳市委员会
提交日期 2019-01-09
提案内容

关于科学设置公益岗位助力扶贫的建议


2018年,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新一轮(2018-2020)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全市所有在职厅级领导干部全部挂帅,92个正处级以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6个工作职能与工作力量较强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4个中央、省驻益单位,24家银行保险机构共150家单位,组成50个驻村帮扶工作队,赴全市50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一年来通过开展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和百日会战等重大活动,在12月顺利的通过了省里的验收。

但扶贫工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除了外部力量的有效介入,更需激活贫困户自身摆脱贫困的能力。搭建好兼具提升脱贫能力、实现稳定增收、改善社村治理多重功效的公益岗位扶贫这个有效载体,不仅能带动贫困人口的社会参与,提升其人格尊严,为社村带来更多的公共服务,避免低保等壮会救助造成的福利依赖和再次返贫,可望为脱贫攻坚注入新的动能

一、外地公益岗位扶贫的探索及实践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河南辉县市等的作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公益岗位的设置。公益岗位设置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双重目标,根据贫困村的情况与村民的实际设置相关的岗位,主要包括治安巡逻、生态保护、环境卫生、村组道路维护及集体自然资源管护,也可以拓展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民俗工艺传承等各种有利于当地扶贫开发的工作。河南省辉县市在全市贫困村建立了转移就业服务站,开发了379个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同时还设立了保洁、护林、环保禁烧、道路维护等公益岗位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近提供便利,实现自愿就业人员全覆盖。

()上岗对象的甄选。公益岗位用于安置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的扶贫对象, 主要以贫困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为主;公益性岗位空缺或新增,优先安置残疾人,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等特别困难且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广东汕头、江门、河南汝州等地出合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扶贫对象安置实施方案》,均就安置对象做出了类似规定。

()扶贫资金的来源。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山西贫困县左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60,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有力推动了该县脱贫攻坚;二是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 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和方式予以现金补贴,实现贫困人口的就业和增收,同时增加社村和当地的公共服务供给,我省道县、河南辉县市多地均有多年实践;三是设立公益岗位专项扶贫资金,做实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为精准脱贫助一臂之力。

()公益扶贫的实效。公益岗位扶贫是在救济式扶贫与开发式扶贫之间探索的新扶贫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贫困治理中的福利依赖和负向激励问题,而且促进了贫困户收入增长、社区融入和能力提升。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劳动换福利”的方法,能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和公共服务意识,使其在工作报酬之外还能获得集体的认同感、存在感幸福感等多重福祉,是弱势群体重新回归主流社会的最佳渠道。从基层操作角度,这种扶贫方式直接面向贫困户,没有其他流程和环节,操作起来简单便捷;从贫困户角度,公益岗位对技术水平和劳动能力要求不高,大多数贫困户的能力可与之相匹配;从扶贫功效角度,还原贫困户的内生动力,达到扶贫又扶志目的,增强扶贫的造血功能。

二、搭建好公益岗位扶贫载体的建议

()政府主导,统筹开发。公益岗位扶贫在多地已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良好实效,结合我市区(县、市)有公益岗位扶贫实例但尚未形成规模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开发、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县、市)、镇()人民政府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纳入政府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开发,稳步实施。市人社部门组织区(县、市)人社部门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做好统筹规划指导工作。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以及对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的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绩效监督;扶贫开发办负责根据贫困人口动态适时调整上岗扶贫对象范围;公益岗位使用单位和社村承担具体公益岗位的管理,每年对岗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和奖优换劣。

()完善措施,挖掘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扶贫之要。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对贫困群众来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脱贫举措。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对象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主动开发和挖掘一批卫生保洁员、市场协管员、垃圾清理员、文明劝导员、护林护绿员、治安联防员等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据初步估算,每个镇(街道、乡)可提供3540个公益岗位,可望为100120贫困人口实现永久性脱贫,全市92个乡(镇、街道)可提供3500个公益岗位,有可能为11000贫困人口提供永久性脱贫;各帮扶单位也可以向区(县、市)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岗位的申请,并明确相关的岗位名称岗位数量、上岗要求和工资薪酬等情况。

()部门联动,精准帮扶。区(县、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核实贫困户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身体状态等情况, 将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户挑选出来,按照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负责的则,安置贫困户上岗;针对贫困户大部分缺乏社会职业技等实际情况,(县、市)人社、农业、交通、林业、环保等部门根据不同公益岗位性质,开展上岗培训,帮助贫困户尽快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以适应工作环境;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区域特点,对贫困户分类施策、因人施策,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各帮扶干部可优先推荐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帮助解决就地就近就业问题,以公益“小岗位”,助力“大扶贫”。

()正向激励,扶贫扶志。扶贫先要扶志,不少贫困户由于就业难而精神萎靡,甚至陷入“因贫而要,因要而懒, 因懒而穷”的恶性循环,只有把贫困群众心焐热、脑更新、劲鼓起,才能让其自身努力与外界帮扶助力同频共振,提升脱贫效率。各级政府、帮扶部门要通过电视、微信、公示栏等多渠道宣传公益岗位扶贫,激发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思想转变,鼓励贫困群众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依靠自己的劳动找回脱贫自信,真正走上脱贫致富道路。

承办单位 主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益人社字〔2019〕第8号(B类)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益阳市政协六届次会议1023号提案的答     复

 

尊敬的夏琼波等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助力扶贫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公益性岗位扶贫的相关政策

(一)湘财社〔2018〕25号

2018918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社厅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明确: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根据该文件精神,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贫困劳动力不属政策享受范围。且文件明确规定: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湘人社发〔2019〕12号

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扶贫办201922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贫困地区人社部门应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贫困地区要统筹扶贫、林业、环保、交通、水利、人社等部门相关资金,鼓励贫困地区利用村集体收益,综合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人社协理、河道清理、道路维护、山林防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扶贫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文件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要及时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汇好报,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摸清现有扶贫公益性岗位及贫困劳动力安置上岗情况。人社部门负责将贫困劳动力劳务协作信息平台,按季度更新花名册、统计表和平台信息。

根据该文件精神,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仅指贫困地区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我市仅安化县能够适应该政策。根据2018年的数据,安化县当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27个,共投入就业专项资金296.86万元,安置对象全部为部分军队退役人员。2019年,我局将会商安化县人社局,在就业专项资金有承受能力的条件下,争取新开发部分扶贫公益性岗位,以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湘扶发〔2019〕5号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41日印发《关于积极开发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的指导意见》,其明确的岗位是: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为目的的服务和管理岗位,主要包括生态护林员、河道协管员、乡村保洁员等。其资金来源为:省直部门有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专项资金的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市区财政;没有专项资金的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相关的林场、水电企业、风景名胜管理区等单位可出资承担部分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补贴;村级集体收入要切块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人社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汇总生态公益生扶贫岗位信息,分析制定岗位开发计划,提交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后下发至各部门单位;建立岗位信息处理发布和统计监测平台,发布岗位信息。

根据该文件精神,生态公益性扶贫岗位的主体责任单位是林业、水利、住建等部门,人社和扶贫部门负责相关协调配合、岗位发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下阶段,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外地公益性岗位扶贫的实际做法

提案中提到,河南辉县市、山西左权县、湖南道县等地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做法,我局通过相关门户网站信息进行了相应了解。

河南辉县市2018年人社部门招聘15名公共服务人员,其对象为高校毕业生中的贫困大学生,聘用期限为3年,待遇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没有突破相关政策,提案中所提的379个公益性岗位并非人社部门开发。

山西省左权县通过就业专项资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享受的对象同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为政府各部门的司法协理、信访协理、劳动协理等,没有吸纳贫困劳动力,享受补贴金额和年限均符合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

根据道县政府网公布的信息,该县人社部门2018年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436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其享受政策的人员均为就业困难人员,并非农村贫困劳动力。

三、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扶贫所作的工作

人社部门作为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有效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责无旁贷,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末,我市总计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约14.48万人,已就业约6.95万人,占贫困劳动力总数的48%,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221人约占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总数的0.4%。在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省人社厅2018年全省就业扶贫工作中我市排第1位,被评为一类单位。2018年全市共完成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230人,为目标任务(3100人)的104.2%;完成两后生培训456人,为目标任务(450人)的101.3%。更新省平台贫困劳动力信息155437人次,月均更新率达到8.9%;录入招聘岗位信息3764个,月均313.7个;开展人岗匹配推荐岗位3781次并对推荐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每月按时完成了电话抽查、数据待确认、省部数据对接等工作。各区县(市)和乡镇都完成了每季度的就业扶贫成果公示。在省平台内每个贫困村都建立了账号,账号都进行了实名制登记能正常开展就业扶贫工作。

市扶贫办对全市已设定公益岗位情况进行了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设定生态护林员、保洁员、道路管护员、河道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孤寡老人看护等公益性岗位2145个,涉及林业、住建、交通、水利、人社等相关部门。其中保洁员1029人、生态护林员413人、河道协管员5人、孤寡老人看护49人、其他岗位647人。

(二)工作实施情况

1.强化目标责任。20163月,我们采取与区县(市)签订责任状的方式,明确2016-2019年各区县(市)人社系统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并在《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益政办函〔201838号)中增加各区县(市)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两后生培训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20183月份印发《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计划》(益人社函〔201816号),明确了就业扶贫的各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单位。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三个清单。在全面准确地掌握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培训意愿信息的基础上,把未就业有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作为任务清单,把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作为稳岗清单,根据任务清单稳岗清单,确定工作目标,下达工作任务,明确各方责任,落实责任清单。加强督查检查,确保三个清单落实落细。二是建立信息核查制度。每月对本地贫困劳动力信息和录入岗位信息进行抽查,月初由省平台自动抽取各级人社部门待查贫困劳动力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在月底前完成电话核实任务。贫困劳动力信息重点核实就业意愿、培训意愿和转移就业的真实情况,岗位信息重点核实岗位的真实性、有效性和适合性,杜绝出现不实的人员和岗位信息。三是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参照《全省就业扶贫工作评价体系》(试行),每季度根据省平台的各项统计数据,对各区县(市)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下发季度就业扶贫工作通报。四是出台就业扶贫政策。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58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益人社发〔201764号),对于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和稳定就业给予了多项鼓励和奖励措施。主要通过发放5项补贴、实施1项奖补支持就业扶贫。五是开展就业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印发《就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会同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成督查组,于20185月中旬对安化县等6个区县(市)开展了专项督查,抽查了8个乡镇、9个村,走访了37户享受过就业扶贫政策的贫困户,通过采取查资料、访农户、核数据等方式,发现问题要求各区县(市)及时开展整改工作。

3.把握工作重点。一是开展精准识别。多次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依托乡镇人社平台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二是推进劳务协作。我市已经和广东省韶关市、惠州市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对接活动。同时组织各区县(市)互签劳务协作脱贫合作协议,安化县在签约会上介绍其劳务输出工作经验,重点介绍安化县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情况以及如何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同时我们针对贫困劳动力实际,积极搭建供需平台。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大型专场春风行动。2月至3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促进转移就业 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开展送岗位送政策下乡活动,在乡镇、村一级开展招聘活动。通过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招聘活动,通过使用人岗匹配模块,提高岗位推荐工作效率和后续跟踪服务效果。三是深入实施“311”就业扶贫行动。每年至少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3次岗位、提供1次职业指导、提供1次免费技能培训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就业。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中介组织,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介绍,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持续跟踪做好就业服务。四是创建就业扶贫基地。积极申报省级就业扶贫基地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市级就业扶贫基地创建活动。目前我市有4家企业评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17家企业评为全省就业扶贫基地,18家企业评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我市正在开展益阳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评选活动和市级第二批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工作,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就业扶贫的积极性。五是建立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目前各区县(市)都已经建立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开展就业服务,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发布招聘信息,采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六是开展就业扶贫工作人员业务培训。8月举办了益阳城乡就业服务业务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省就业服务局的专家和工程师就当前就业扶贫重点工作、311就业服务、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和业务系统操作等进行现场授课,各区县()就业局和部分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七是贯彻落实贫困劳动力培训要求。贯彻落实《湖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素质提升培训。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生活补助。把贫困户中的两后生作为重点,积极开展两后生定员、定岗、定点、定向的四定免费技能培训,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毕业即上岗。积极健全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根据贫困劳动力的个人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统筹安排培训工种和开班时间,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培训对象开展6个月的跟踪服务回访,了解就业创业状况。各区县根据当地特点,结合本地情况扎实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资阳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到乡镇投资办厂或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在乡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引导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如张家塞乡的返乡农民郭春生参加了区就业所举办的创业培训,创办了旭蓝孔雀专业养殖合作社,年产值达160万元,与170户贫困户签订协议,帮助其脱贫致富。安化县多次组织培训就业一批工作调度会,并坚持每月一次会议调度,每周一次脱贫攻坚党组会商;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落实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全县2018年精准扶贫培训工作计划等文件;出台了关于行业扶贫工作计划、劳务协作脱贫、精准扶贫招聘会、两后生培训工作、优质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评选、就业扶贫爱心基地评选、村级平台建设及平台绩效考核和奖补办法、培训就业一批工作成果转化与展示等方案性文件。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615

 

 

 

 

主管领导:陈燕群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建明    6501466    134694158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1023政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