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市医疗纠纷有序调解的建议
2014年7月以来,益阳市出台了《益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试行办法》等文件,在市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由市卫计委、市司法局提供业务指导,成立了益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中心)。近年来,益阳市医调中心积极探索和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创新调处、鉴定、赔偿、法律服务“四位一体”调处模式,凭借“两高两快”(即权威性高,成功率高,反应速度快,调处结案快)特色,赢得了医院及患者信任,减少了医闹事件的发生,成为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品牌。截至2018年10月,市医调中心共受理医疗纠纷294起,调处成功273起,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2.86%。其中,2016年9月至今,连续27个月保持调处成功率100%,司法确认率达到28%。该中心被评为“湖南省2017年文明窗口单位”、“2013-2017年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但取得成绩的同时,还有以下不足和问题:
一、我市医疗纠纷调解的机构和人员还没有完全按规章设立,全市仅沅江、桃江和南县设立了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其它区县市还没有设立。
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力量不足。医调委需要医疗、法律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调解员的培养是个长期的过程,然而由于年龄、待遇、知识结构等原因,专业调解人员后继乏人。
三、经费严重短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适用的是“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经费支付,但“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专业调解人员工资偏低、宣传费用偏少,加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费用没有到位,导致医调工作发展后劲不足。
故建议:
一、在全市范围内按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解决医疗纠纷调解在基层的空白。
二、解决医调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经费问题。适度增加医调中心的经费预算。
三、赋予市医调中心对区县市医调中心及市管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权。可考虑由市医调中心主动上门,采取集中培训、个案分析等方式将关口前移,来协助医院进行风险防控,达到从源头解决医疗事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