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市)经济建设促进会机构设置的建议
提案编号 1062
建 议 人 徐红军
提交日期 2018-01-01
提案内容

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市)经济建设促进会机构设置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政协参政议政、推动中心工作的独特作用,加强与热心于家乡发展的在外成功人士的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服务平台,益阳市各区县(市)相继成立经济建设促进会,为益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出力。以资阳区为例,区经济建设促进会成立于1987年,名誉理事长由区长兼任,名誉顾问由区委书记和人大主任兼任,理事长由区政协主席兼任。近年来,资阳区经促会通过开展各类联谊活动,先后为40多家企业来资阳投资生产牵线搭桥,在招商引资、立项争资、扶贫帮困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市各区县(市)经济建设促进会在机构设置上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机构低配。目前除少部分区县(市)经促会办公室明确为科级事业单位外,其他区县(市)的经促会办公室均未明确职级,未配备专职的经促会办公室主任,导致一些对外联系工作不好开展。

二是人员编制不足。以资阳区为例,经促会正式定编仅4人,实际在岗为7人,从组织形式、人员配备上都不足。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建议尽快提高区县(市)经促会办公室职级。目前安化县经促会办公室已明确为科级事业单位。借鉴其先进经验,建议其他区县(市)经济建设促进会办公室也明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配备正科级主任一名、副科级副主任二名,以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承办单位 主办:市编办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益编办函[2018]1号B类

关于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的答复

徐红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市)经济建设促进会机构设置的建议》收悉。我办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有关事项向省编办进行了专题汇报,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已开始实施,中央和省委于3月初相继下发了《关于严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律的通知》,明确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本级机构改革实施期间“停止办理机构编制日常调整事项”。您所提建议,我办已向省编办作了汇报,建议省委在出台市县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时,考虑将政协主管的经济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纳入政协职能机构范围并给予机构编制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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