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关于巩固铁锤行动成果,加大我市城区违建执法力度的建议
提案编号 1004
建 议 人 李科
提交日期 2021-02-04
提案内容

关于巩固铁锤行动成果,加大我市城区违建执法力度的建议



一、我市“铁锤行动”在取得了一定成效

首先,高位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形成了“政府挂帅、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高位协调工作机制。其次,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出台完善。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控违拆违的配套政策,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有序实施,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约束提供了强力保障。

2016年至2020年,在我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与推动下,按照《益阳市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方案》要求,实现了“新发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已按要求全部处置到位”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五年,全市共组织开展拆违行动3020次,出动人员12.811万人次,拆除违法建设总量179.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建142.71万平方米、拆除新发违建36.99万平方米,清除抢栽抢种苗木112.59万株,回填违法挖掘鱼塘174.4亩。

二、在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又面临着新的问题。

在“铁锤行动”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拆违整治工作面对的是存量大、历史欠账多、执法力量不足等等问题,拆违执法过程中面临效率与法治的权衡、成本与价值的折算、个人与群体的牵绊,存在诸多“冲突”,导致了“铁锤行动”遭遇瓶颈,具体表现在:

1、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过程中,各种形式、各种规模的违法、违章建筑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直接影响到城区的扩容提质进程,是城市发展的“顽症”。当前,城郊违法建设主要表现形式是占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宅基地、自有田地、集体用地、村内道路及小街巷,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构(建)筑物,用于居住、生产或者建设办公用房、杂屋、生产厂房等。市区违法建设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占用小区公共用地和住宅楼顶、阳台,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构(建)筑物等。其主要类型有:建新不拆旧,原址加层或拼接扩大面积,以危房名义翻建或推倒重建。违法建设屡拆不掉、死灰复燃。

2、存量违建居高不下。全市存量违建房屋还有相当大的数量,这些房屋形成的历史原因错综复杂,处置起来十分棘手,相当困难。

3、执法程序不透明,处罚标准较轻。在目前拆违行动过程中,对违章建筑从认定自拆除的一整套程序并未向社会公众公布,在许多普通群众眼中,往往是“眼见高楼起,眼见楼塌了”,而不明其中真相,导致了群众对拆违行动的不理解,同时在违章建筑被拆除后对违建的建设人很多时候并没有设置处罚措施,违法成本低而效益高,致使许多人员不惜以身试法。

三、造成拆违工作推进困难,违章建筑履拆不止的原因。

1、违法建设难认定。当前,我们对违法建设的认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均为违法建设。但现实是对违法行为认定没有从违法建设的时间、违法建设当时情形等方面给予明确的约定。

2、处罚制约手段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处罚制约手段只有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和强制拆除。但在现实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强制手段和制约手段少且震慑力不够,导致不能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而且造成执法成本过高,执法效果不明显。

3、执法人员身份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作为规划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代表政府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至少得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目前在益阳市,所有的规划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基本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部分区县(市)的规划行政执法人员还有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编制,甚至还存在连事业单位编制都没有解决的现象。造成行政执法证都无法考取,给规划行政执法工作带来极大的被动。

4、小区违建管控有难度。虽然益阳市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区两级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屡禁不止、顶风违建的碧桂园、新世界等高档住宅小区违建业主采取了“即查即拆”持续的强制拆除行动,对顶风违建户形成了强烈的震慑,收到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小区违建存在发现难、处置难、执法成本高等现实难题,部分个别已被强制拆除对象又顶风违建,且有你拆我建,又拆又建的现象。

四、针对目前面临的难点,提出如下建议。

1、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违建。许多群众对违法建筑的危害了解不深,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展板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好党委、政府铁腕控违拆违的坚定决心,对违法建设“零容忍”、“零补偿”的鲜明态度。宣讲国家的各项政策、建房的法律法规,宣传暴力抗拆的严重后果,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适当予以公示,形成对违建户的有效震慑。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违法建设者认识到违法建设建不成、建成了也得不到补偿,从而彻底消除他们的侥幸心理,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同时对举报线索必须单独立档,必经查处,必经回应,必有结果。

2、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对涉及违建的公职人员进行查处。在我市拆违行动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是违建主体的多样性,其中重点就包括了许多的公职人员及其亲属,部分公职人员因其职务的特殊性往往能获得比一般群众更多的咨询和信息,其自身或亲友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在城市规划拆除范围内搭建违章建筑,以求获得更多的征拆补偿款,而另一部分公职人员及亲友则倚仗身份,乱搭乱建,通过职权拒绝配合拆违行动,针对这一类人员应由纪委监察委介入,对存在违法行为、支持违建的公职予以查处和纪律处分。
3、控拆结合,加强重点区域整治。一是尽早介入查处。充分利用各乡镇办的职能,加强巡查力量,对于发现的违法建筑,尤其是未建成的违法建筑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查处。查处的越及时,执法的成本越低,对于违法人所可能造成的客观损失也会更低。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对所有违建处理“一碗水端平”,界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对群众反映强烈、面积大、严重影响安全和规划,已列入强拆对象的违法建设,依法坚决拆除,绝不手软;对以开发牟利为目的的违法建设要严惩重罚,让其无利可图。从根本上打消群众建设违法建筑骗取补偿的侥幸心理,达到标本兼治。三是加强干部管理。要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对干部队伍的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决不允许干部为违法建设打招呼,推波助澜,搞包庇纵容,更不允许从中渔利。
4、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排查治违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仔细调查研究,进行风险评估,严格制定工作预案,确保拆违行动万无一失,妥善处理因治违而引发的各类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政府采购法律服务,让执业律师参与和指导一线执法行动。
5、增加投入,提供必要工作保障。建议区政府将拆违控违工作经费及执法强拆经费、拆违控违奖励等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城区征地征收项目要列支经费用于拆违控违工作,储备土地和其他土地拆违控违及托管经费要进入项目土地成本,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彻底改变“有钱征补、无钱拆违”的被动局面。针对违法对象不断变换的违法手段,根据当前执法需要,改善设备条件,提高后勤保障能力,解决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根据工作实绩,适当提高经费补助,为各乡办减轻支出负担,激发工作积极性。
6、提高待遇,关心行政执法队伍。以感情和待遇留人,适当提高工资待遇,使队员觉得工作有目标、事业有奔头、个人有发展,让其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厚爱。建议各区政府每年安排2-3个正式编制的招聘指标,面向工作一定年限的治违协管员,通过考核、考试等方式择优录用。考虑提高治违大队级别,把优秀干部选派到这项工作中来,对多年从事拆违的领导干部实行交流使用,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促进工作开展。从政治荣誉、经济待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治违队伍开展工作保驾护航。
7、统筹规划,解决群众生活需求。对城区范围内的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及其他特困群众,照顾适用城镇居民廉租房安置政策,解决其住房困难。调整个人建房的政策规定,放宽个人建房审批条件,简化建房审批程序,实行一表式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审批手续。建设规划要更加合理,特别对于控规区,项目宜尽早建设完工,不宜冻结时间太长。建议在控规区外,统筹安排集中安置点,解决群众正常建房用地问题,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8、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让老百姓参与进来,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拆违行动不仅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同时也与普通老板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城市建设规范、有序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我们的老百姓,老百姓也应参与其中,对拆违行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第三方测评机制的测评,让群众对违章建筑的影响、拆违行动的结果作出评价,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让所有市民都参与到我们的拆违行动中来,让全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关注和支持拆违行动。




承办单位 主办:市城管执法局 协办:市委宣传部 市纪委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公安局 赫山区人民政府 资阳区人民政府 益阳市高新区管委会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0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铁锤行动成果,加大我市城区违建执法力度的建议》(提案第1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铁锤行动”开展三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拆违行动2751次,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52.4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建131.4万平方米、新发违建21万平方米,清除抢栽抢种苗木112.6万株。违法建设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新发违建零增,存量违建清零”的工作目标。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与支持。

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违建的问题。

《益阳市查违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违法建设治理方面的宣传,每月至少一次中型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在日常巡查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开展流动宣传。宣传形式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宣传。市、区两级新闻媒体及时将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动态、典型案例等予以刊播。今年我们将组织和督促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让违法建设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查违控违拆违知识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共同参与违法建设治理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1. 关于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对涉及违建的公职人员进行查处的问题。

    益阳市关于违法建设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暂行办法》已于2021年4 月23日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联合印发。全市范围内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涉及违法建设的问题线索,将由收到或发现问题线索的主管部门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办。

  2. 关于控拆结合,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的问题。

    2014年以来,中心城区建立起了“四级联动”的违法建设巡查查处机制并在全市各县(市、区)推广;“铁锤行动”开始后,赫山区结合城市管理创新,实施了违法建设巡查的网格化管理。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中心城区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间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全市其他县(市、区)实施监督检查。力争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交办、早处置。对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公职人员存在打招呼、包庇纵容和弄虚作假、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办。

  3. 关于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

    全市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一直坚持在开展行政执法的同时,先行排查安排隐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同时对市长热线和城管热线交办的问题线索实施跟踪交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现场勘查,积极摸排跟进线索,及时处置和回访,提高热线处置办结率,尽最大努力做到群众满意。同时归纳整理各类热线处置档案,做到相关线索单独建档,有热线必有处置结果和回应。

  4. 关于增加投入,提供必要工作保障的问题。

    市财政局意见:一是强化资金调度,全力确保市级拆违经费足额到位;二是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及必要装备设备的经费投入,确保各县(市、区)拆违工作的正常开展。

    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意见:将进一步加大资金调度和资金支付力度。一是确保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及时到位;二是确保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装备装具和拆违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5. 关于提高待遇,关心行政执法队伍的问题。

    规划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目前全市只有益阳高新区规划行政执法队伍没有解决。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和工委在今年4月已经就此开展了调查研究,承诺在年内得到解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和其他县(市、区)规划行政执法人员的各种事业编制问题,将依据《中共湖南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逐步加以解决。同时将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和对接,进一步理顺规划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待遇和工作环境优化机制。

    七、关于统筹规划,解决群众生活需求的问题。

    我们将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协调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建房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方面的用地规划和建房审批程序,尽可能帮助城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和农村住房困难群体解决建房难的问题。

    八、关于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让老百姓参与进来,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的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实施办法,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主办单位: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赫山区人民政府、资阳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办复类别:社会建设类003号

    人:傅凯云

    联系电话:13973710699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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