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关于破解“放管服”改革瓶颈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建议
提案编号 1016
建 议 人 曾少婵
提交日期 2021-01-21
提案内容

关于破解“放管服”改革瓶颈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建议


放管服”改革直接关乎民生福祉,如果哪一天不管在何时、何地,甚至足不出户都能快速、简单地办好所有事,那么老百姓的获得感、满意度就会大大提升。近几年,益阳市委、市政府一直在朝着这一目标努力,但在推进过程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瓶颈和阻力:

一是部门割据,数据资源不共享。现在办事已越来越智能化,缴纳医保、社保、补办身份证等都可在手机上操作完成,但大家在获得便利的同时却又面临着一个新难题,不同事项要下载不同APP,以我自己为例,湘税社保、老来网、智慧人社、交警12123等等,手机上的办事APP绝不少于10个,而有的老人不会用也没有智能手机。又拿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来说,居民提出申请后住房保障中心需分别与民政、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逐一核对数据。这些现象说到底都是因为部门割据太严重、数据资源难共享导致的。

二是诚信缺失,信用体系不健全。拿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来说,桃江县是在全市最先探索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对应具备的条件做出书面承诺便可当即办证。然而实施一年多后,卫健局搞不下去了,发出去的上百个证,几乎没有一家主动兑现承诺,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空前巨大,人手力量严重不足。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如果不能加强市民诚信建设,健全完善信用体系,恐怕难以真正落实执行。

三是改革受限,管理机制不配套。不愿放,放了不好办、办不好也是“放管服”改革常有的现象。以前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县级政务大厅办理时又好又快,应改革需求下放到乡镇市监所,但群众的意见却很大,一般不去两、三趟根本办不好。去年,乡镇完成了新一轮机构改革,省政府也明确了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赋权过程中,有的事项如乡村规划许可证,乡镇几乎没有专业人员,很难承接履职,一些乡镇的主要领导也更乐于接手行政执法权,而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乡镇专职执法人员少、执法证少、执法能力弱,行政执法很可能沦为创收的手段,从而失去综合执法改革的意义。

由此可见,如果不能将这些难点、堵点加以破解和疏通,“放管服”改革终难见成效。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议整合各区县资源,由市级统建包括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在内的数据资源库,区县共享数据,不再重复建设;出台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对数据的采集、移交、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搭建全市统一的政务APP,整合归集群众常用的办事APP,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实现一点登录、多点办事;结合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利用各村(社区)网格员落实推行“一门+上门”的服务。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建议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增强市民诚信意识;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或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全市市民、企业信用体系,将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的承诺兑现情况计入平台,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将信用结果广泛运用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过程中,严格实施失信惩戒;充实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原来的审批为重心转移至监管为重心。

三、完善改革配套管理机制。建议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改革实施后的现状进一步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不隶属于乡镇的部门派出机构,如市监、公安、税务等进驻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接受乡镇和主管部门的双重监管,进一步改进提升服务;建议对乡镇的编制人员予以调剂,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执法人员,确保乡镇能对赋权事项接得住、办得好。

承办单位 主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协办:市发展改革委 市编办 市委政研室(改革办)
办理结果 已答复
答复内容

益行审服函〔2021〕12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016号提案的

  

 

曾少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放管服”改革瓶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研,并登门与您沟通,认真进行办理。经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在统建数据交换平台工作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打通壁垒,资源共享。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益阳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交换平台2018年5月份与省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平台数据对接,2019年6月份完成了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南县、大通湖、沅江、安化、桃江等8个市县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分平台建设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无缝对接。截止2021年4月份,通过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省市相关部门共计1.1263亿条数据共享汇聚服务,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8.0246万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47.9563万条、市公积金中心402.1622万条、市人社局2398.0336万条、省一体化平台18.6475万条、市一窗式受理平台316.9718万条、市发改委31.4565万条、市教育局13.0650万条、市医保局250.5856万条、市财政局16.5820万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696万条、税收协控联管办802.4461万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90.4743万条、省林业厅216.8080万条、省卫健委3330.2167万条、省残联16.7667万条、省税务局869.5083万条、省人社厅28.0788万条。

二、梳理目录,清单共享。梳理并完善我市市直各单位及各区县市单位政务资源目录,目前我市共梳理编目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市本级2056条,区县31310条,对市直各单位的政务系统进行了自查,共自查397个系统。根据《湖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出台了《益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益政发2018〕3号)、《益阳市政务信息系统融合共享实施方案》(益政办发〔2018〕2号)等文件,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系统自查、清理、资源编目、整合、数据接入、共享、业务协同等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的长效机制。

三、开放数据,提高效能。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交换平台的数据资源,建设了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市级数据开放网站,制定市级政务信息开放目录,全面推进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向导,集中开展数据治理、数据优化、数据开放,建设了全市统一的大数据管理中心,打造具有益阳特色的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加快了市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向社会公众开放步伐。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开放门户,通过数据开放反向推动各部门数据对接、数据治理、数据归集、数据共享等工作,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通过共享数据接口下放上传机制,实现了市县数据共享联动,己完成123个政务接口制作,包括工商、失业、工伤、医保、公积金、发改、教育、不动产等8类政府数据,实现了线上数据查询,确保数据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实时传输。与此同时,按照数据共享条件和共享接口管控要求,明确授权主体和授权流程,规范数据申请审批使用统一流程,明确申请条件,不断提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响应水平。

为进一步改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存在信用体系不健全、管理机制不配套等问题,我们还拟在以下几个方面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运用方面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按照《湖南省政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征集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34个领域信用记录实现全覆盖,形成了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完整的信用记录链。截至目前,市级信用共享交换平台采集全市43个信源单位169个数据主题的4573个数据项,归集数据68.2223万条,其中信用信息64.3207万条、“双公示”信息3.9016万条,并全部推送到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可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二是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信用承诺制度是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的重要组成,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抓手,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我市共收集公示信用承诺17169份。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已开发使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支持市级成员单位自行管理联合惩戒、联合激励及黑红名单信息,在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支持各行政部门在行政行为中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拦截,对红名单主体进行提示。随着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信用信息被广泛运用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

二、完善改革配套管理机制方面

您在建议中提出我市“放管服”改革存在管理机制不配套等问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立即专题研究,将深化“放管服”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并明确改革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将加强日常监测和督促。

三、派驻机构在属地要接受领导监管方面

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11月印发的《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益发〔2019〕11号)已明确规定:“县级公安、法院、司法、税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乡镇(街道)派驻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税务分局、市场监管所。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据了解,自从2019年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完成后,大部分乡镇(街道)已经落实对于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的监管的两项权力。后续,市委编办和各区县(市)委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巡视巡察、党委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到位。

四、落实乡镇专业技术与执法人员编制方面

市委市政府在《益阳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基层事业单位在编制总额内实行动态调整,加大乡镇调剂力度,重点向综合行政执法、农林水利技术、保障民生领域倾斜,事业编制只核定到乡镇(街道)不核到具体事业单位,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允许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岗位、统筹使用岗位职数。按照省委以及市委的相关文件精神,乡镇(街道)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有编即补。自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完成后,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通过公开招聘共补充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288名,目前全市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共核定5275名,实有人数5224名。对于空编内需要补充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按照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计划申报的程序,向县级编办申报编制使用计划。

下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服务群众,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指数。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22

(联系人:周杨军 联系电话:13511123882)

 

  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016号提案的答复.pdf